临市民发〔202144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关于社会组织的系列指示精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临汾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1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各社会组织可自愿申请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标准

(一)登记满2年且未参加过评估的市级社会组织。

(二)评估等级有效期满5年的市级社会组织。

(三)评估等级有效期满2年且评估等级在5A级以下的市级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提高评估等级。

(四)党组织应建未建的市级社会组织,不得评为4A(含4A)以上等级。

(五)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1.2019年度和2020年度连续2年未参加年报的;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未参加年报的;

3.2020年度被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2020年以来抽查中被发现有问题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具体安排

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按期报送如下材料(10月20日-11月20日):

1.自评报告(3000字左右);

2.填写《临汾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见附件);

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内容逐项准备纸质资料;

4.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正反复印)。

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一份)后报送至临汾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本通知及附件内容下载渠道:

登录“临汾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linfen.gov.cn/minzheng/)”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点击“临汾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下载。

(二)组织评估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由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评估采取资料审查和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

评估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结论,无异议后由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

市民政局向获得3A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授牌,并将获得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报省民政厅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要根据社会组织工作实际,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积极配合管理机关稳妥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二)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参加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通知要求,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准备评估材料,积极做好评估工作。

(三)评估分值:总分为1000分。其中,评估机构评分占评估总分值的60%,管理机关日常监管评分占评估总分值的40%,两项综合成绩为评估总成绩。评估等级分数划分如下:5A级:950分—1000分;4A级:800分—949分;3A级:650分—799分;2A级:550分—649分;1A级:550分以下。

(四)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政策宣传,提高广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对评估工作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争取得到评估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五、其他事项

被评估为3A级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在接受政府职能转移、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获得优先权。同时,评估等级结论将作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张娟娟    0357-2091135

 

附件: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doc

      2.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doc

      3.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doc

      4.联合类社团评估指标.doc

      5.专业类社团评估指标.doc

      6.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doc

 

 

临汾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