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精神,我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废旧物资回收企业。
一、征集企业基本条件
(一)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但不限于:废旧物资、废旧金属的回收、加工、销售(国家政策须审批和限制的除外)。
(二)具备独立的营业场所以及废物储存、利用场所,有与废物收集、储存、利用规模相匹配的贮存、利用设备。
(三)经营人员无不良经营记录。
(四)涉及报废汽车、危险废旧物资(如废旧医疗物资、放射性物资)等特殊物资的处置,物资回收公司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供:
1.专业资质证书(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
2.具备有关部门批准的立项备案证明。
3.具备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企业回收利用相应环评竣工验收批复以及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二、申报时间
2022年3月9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止,携带相关资料(申报资料清单附后)到市财政局资产管理股办理申报手续。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申报企业资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被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管理。
(二)鼓励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申报。
(三)其他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资产管理股联系。
联系人:李星茹
电 话:0357-4224118
报名地址:侯马市市府路38号财政局四楼资产管理股
附:申报资料清单
侯马市财政局
2022年3月9日
物资回收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申请单位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如下(A4纸,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企业法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公安备案复印件(原件备查)。
5、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经营场地、设备等(如车辆)彩色照片。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情况打印件。